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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成證據(jù)!男子成功向前女友討回42萬借款

編輯:xiaochun 2017-08-25 17:46:56 來源于:快科技

  微信的聊天記錄如今已經被采納為“電子數(shù)據(jù)”證據(jù)的一種,在一些關鍵時刻可能就會幫上大忙。據(jù)了解,有一對情侶在戀愛期間,女方以各種理由向男方借款,共計42.2萬元,而分手后,男方向女方要求償還時,卻遭拒絕。

  據(jù)報道,一對情侶戀愛期間,女方先后以開設餐館、炒股為由向男方借款總計42.2萬元。分手后,男方要求返還,但女方認為該款項是兩人戀愛的共同支出以及男方對其的贈與,不同意返還。雙方鬧上法院后,男方提供微信記錄證明是借款。

  據(jù)廣州日報報道,早在2014年4月,37歲的男子榮某(化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29歲的秦某(化名),兩人逐漸發(fā)展為戀人關系。之后,秦某先后以開設餐館、炒股為由向男方借款總計42.2萬元。

  其后,二人感情逐漸疏遠,爭吵不斷,導致分手。分手后,榮某多次向秦某催討所借款項,但秦某認為該款項是兩人戀愛的共同支出以及榮某對秦某的贈與,不同意返還,雙方由此產生爭議。

  榮某一紙訴狀將秦某告上法庭,要求秦某歸還借款42.2萬元及利息。本案開庭時,對于42.2萬元是否為借款,榮某和秦某各執(zhí)一詞。

  秦某確認她收到了榮某給付的42.2萬元,但她認為該款項并不屬于借款,而是榮某對其的贈與,是榮某基于戀愛關系自愿給付的,因此請求法院駁回榮某的全部訴求。

  榮某則堅稱42.2萬元都是借款,為此,他提供了兩人過往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證明。

  聊天記錄顯示,秦某曾有以下聊天內容:“我現(xiàn)在沒錢還你,回去也只能先給你打欠條,還有什么都一次說了吧”“已經還了6666,其他的會盡快還你”“都給你,反正是你的錢”。

  對此,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首先,原告榮某向被告秦某轉賬10萬元、7萬元、5萬元等大額資金,不符合一般的消費支出,并且,秦某在微信中也使用了“沒錢還你”“打欠條”“是你的錢”等詞匯,表明雙方為借貸關系。

  其次,贈與法律行為的成立取決于贈與人同意,是指并無需受贈人給付對價的情形下單方面無償交付贈與物,因此贈與的意思表示應當明確,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交付財產的行為本身并不能當然推定有贈與的意思。本案中,榮某在向秦某交付款項時并沒有明確贈與的意思表示,且秦某也未提供證據(jù)證明榮某有贈與的意思表示,故法院對秦某辯稱42.2萬元屬于贈與的抗辯理由不予采信。

  最終,法院判決秦某于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榮某償還貸款本金422000元及利息。

  畢竟這只是戀愛關系,而且女方也是向男方通過借的方式獲得,所以該還的還是要還的。

微信聊天記錄成證據(jù)!男子成功向前女友討回42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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